最新!岷县防控办发布通告(第130号)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130号)
全县广大居民群众: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继续限制人员流动。严格落实“外出报备”规定,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离县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或村组履行报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前往,未经报备同意擅自外出的、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全县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车辆继续暂停运行,具体恢复运营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其余机动车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有序恢复通行。
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由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后有序恢复经营,提倡打包带走;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喜事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县内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错时错峰分批次有序复课(县教育局公布具体复课时间),复课后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金融机构、邮政、快递、物流业和大中型超市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农产品购销等市场主体制定常态化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管部门做好有序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
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就医人员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机构凡进必须落实“一扫三查一问”(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问旅居史)措施。
七、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夜市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旅游景点场所(自然景区、红色景点、乡村旅游景区等)继续暂停营业;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继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看守所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开放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确定。
八、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加密核酸检测频次,未严格按照核酸检测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县防控办将按照相关规定赋黄码,并通过“智慧岷县”消息提醒或短信通知;各单位、小区和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在入口处严格查验所有进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赋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九、坚持非必要不来岷、非必要不出岷,所有涉疫地区来岷人员一律劝返,确有特殊情况来(返)岷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来岷后在“两站”和交通检疫点严格落实“两扫三查一问”(即扫“定西健康通”或“智慧岷县”、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询问旅居史)措施的基础上,查验“人、证、码、程、机”五一致(即查人、查身份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手机),严格按照“落地采”“分类管”“精准控”,分类落实集中隔离、临时留观、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并对故意隐瞒行程、翻越高速护栏、走偏僻小道躲避检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置。
十、广大群众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7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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