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岷县市场首阳市场渭源市场会川市场莲峰市场宕昌市场漳县产地临洮产地武都产地卓尼产地临潭产地甘谷产地青海产地礼县产地庆阳产地武威产地张掖产地平凉产地其他产地
陇萃源 > 网站新闻 > 行业动态 >  12月1日起,无证经营药品将被罚150万?

12月1日起,无证经营药品将被罚150万?

发布时间:2019-11-29 11:57:07  来源:陇萃源  浏览:   【】【】【

12月1日起,无证经营药品将被罚150万?

新《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站在医药行业全局的角度看,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新意满满,积极回应了行业关心的网络售药、创新药等问题;心意满满,回应了群众关心的“进口药”问题。

站在普通 “药店人”的角度,最大的感受是 “严”字当头,经营变得越来越战战兢兢,下面将从《药品管理法》选几项与药店经营关系较为密切的罚则,说说处罚措施如何“严”。

无证经营药品的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责令关闭,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即,无论在药品批发环节还是零售环节,出现无证经营行为,处罚的起点是设置在150-300万。

恶意无证经营,应当严厉,但是在实际经营,或许会遇到多样、复杂的无证经营情形。如:

1.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可能会有士多店或小卖部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经营维C银翘片或感冒冲剂等药品,品种往往不超过10种,因为他们不再药品经营企业名单范畴,法律法规的宣传很难覆盖到他们。

2.市场上,药店存在转让的情况,个体户的受让方可能因为无法变更药店名单名称、企业负责人等,会选择注销许可证重新开办。注销成功至取得新的有效许可证,药店是处于“无证”状态,有无证经营的风险,而这种无证经营往往是没有恶意的。

上述两种无证经营行为都不是恶意行为,一刀切的“严”处罚是否合适,或许需要思考。
销售假、劣药的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销售假、劣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属于假药的,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劣药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不分批发、零售行为,处罚的起步设置在150-300万;经营劣药,零售企业(药店)处罚的起步设置在10万-20万;中药饮片视情况可先行责令限期改正、警告。

假药性质恶劣,从严监管较为合理;而劣药情况较为复杂,药品如果超过有效期而照常摆放在货架上,是有涉嫌销售劣药的行为,如果就此进行严厉处罚,或者就有点过于苛刻;当然,也提醒了药店日常的养护或查看有效期变得越来越重要。

第一百一十八条:销售假药,或者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以往的处方行为可能只涉及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修订后的管理法开始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不得不说,以后不仅是药店的老板要当心,相关从业人员也是不得掉以轻心。
非法渠道购进行为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即,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处罚的起步设置在10-50万,大包装的中药饮片的监管是存在一定的漏洞,药店、私人门诊可能会从农贸市场采购中药饮片,采购渠道的不同、利润空间往往相差比较大。新修订管理法的严厉,可能会让想非法渠道采购的企业不得三思而后行。

处罚的严格是为了杜绝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但是对于个别行为,不可出现一刀切的想象,否则当事人抵触、处罚难等问题会让法律的效率有所降低、法律尊严有所损失。

来源:中国药店

责任编辑:中国药店
相关评论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