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岷县市场首阳市场渭源市场会川市场莲峰市场宕昌市场漳县产地临洮产地武都产地卓尼产地临潭产地甘谷产地青海产地礼县产地庆阳产地武威产地张掖产地平凉产地其他产地
陇萃源 > 网站新闻 > 行业动态 >  【国家药监局】饮片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国家药监局】饮片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0 09:43:52  来源:陇萃源  浏览:   【】【】【

【国家药监局】饮片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0月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开展中药饮片案件查处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见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1年11月9日前反馈至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邮件主题处注明“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    附件:1.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1.关于《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适用原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附件3 指导意见的反馈意见表

来源:同茂顺

责任编辑:同茂顺
相关评论我来说两句